關于恢復受理2022年臨海市果園軌道運輸機補貼申請的通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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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提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效益,重點保障我市糧食、生豬穩產保供購機需求,大力推進我市主導產業機械化水平,根據浙江省農業農村廳、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《浙江省2021-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意見》(浙農機發〔2021〕3號)、《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的通知》(浙財農〔2021〕79號)、《關于下達2022年第三批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的通知》(浙財農〔2022〕33號)和《臨海市2021-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》(臨農〔2021〕135號)等文件精神,結合我市2022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及2022年下達我市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情況,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 恢復受理2022年果園軌道運輸機補貼申請。 特此通告。 臨海市農業農村局 2022年6月2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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